■ 比如离职后,前东家迟迟不在中基协系统里办理重大事项变更和离职备案,导致无法转入新公司; ……
接下来让小编介绍一下私募机构高管离职申请流程: 【正常离职】根据基金业协会发布的“办理流程”要求,私募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申请离职时,按照正常的从业人员离职备案流程办理,即通过所在机构在协会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(简称AMBERS系统)申请办理个人重大事项变更后,再由所在机构的资格管理员在协会从业人员管理平台(http://person.amac.org.cn)中办理离职备案。 【强制离职】对已离开原机构超过6个月以上的私募基金高级管理人员,原机构未办理个人离职备案的,可向协会申请办理个人强制离职,申请个人强制离职: 向协会报送以下材料,打包发送至rygljs@amac.org.cn,并在邮件标题中标注“强制离职申请”: 1、经公证的由原任职机构出具的离职证明,或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; 2、经公证的与现任职机构签署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,或人事情况说明(未就业人员出具); 3、个人身份证件扫描件; 4、个人承诺函(承诺上述材料真实有效)。 【注意啦】对担任私募机构法定代表人/执行事务合伙人(委派代表)的,需先在工商完成变更流程后才能提交强制离职申请。 材料完整符合要求的,协会在收到相关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。 另外,重大事项变更提交后,基金业协会后台会进行审核,经审核认为需要机构补充说明或提交证明材料的,系统会显示“退回补正”,并显示相应补正意见。